,而是心脏。
他心头明悟,难怪叫血族,原来如此。
“哈哈,你们两个渣渣也想杀我?做梦去吧。”拉斐尔疯魔般的狂笑,虽然没有干掉林枫有些不爽,不过无所谓,机会有的是。
他看了看指甲上沾染的血液,伸出舌头舔了舔,感觉林枫的血液中蕴含惊人的能量,心头火热,他相信,只要吸干他的血液,没准能突破到瓶颈。
所以,他看向林枫的目光变得火热无比,就是大灰狼看小绵羊一样。
“哎呀,我去,真恶心。”林枫打个哆嗦,感觉拉斐尔的目光太火辣,不得不联想到他的性取向是不是有问题。
“死基佬,去死吧!”林枫实在受不了对方的目光,勃然大怒,拎着阎王锥冲过去。
冷无心也不想耽搁下去,鬼知道拉斐尔还有什么后手,联手弄死他才是王道。
然而,诡异的事情再次发生,好端端的拉斐尔突然惨叫起来,一脸痛苦神色,躺在地上打滚,不停撕扯自己的衣服。
林枫和冷无心心中一惊,急忙挺下来,对视一眼,茫然的摇摇头,不知道拉斐尔又在搞什么鬼,不得不防。
“啊,林枫,你个杀千刀的混蛋,你的血有毒…”拉斐尔一边惨叫,一边痛呼,锋利的爪子在身上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口,不大一会儿变成一个血人。
“我的血有毒?”
林枫一愣,看着拉斐尔的样子不像故弄玄虚,如果是演戏,不至于把自己弄的伤痕累累,可是自己的血怎么会有毒呢?
其实,他不知道,他的血经过上次融合血魔精血,已经发生异变,具有某种特性,正常情况下沾染他的血液没有事。
偏偏拉斐尔吃饱撑的把刚刚舔到嘴里的血液炼化,和自身血液融合,问题就出在这里,因为林枫的血液可以让人疯魔。古老的典籍中有记载,这种血液可以称之为疯魔之血,异变的几率为亿万分之一。